10月12日,广东省纪委监委发布通报:经广东省委批准,广东省纪委监委对广东省教育厅原党组书记、厅长罗伟其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调查,决定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相应退休待遇,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通报指其多项违纪违法行为 经查,罗伟其存在以下问题: 对抗组织审查 ,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接受宴请和旅游安排,本人及子女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交由他人支付; 违反组织原则 :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为他人谋利; 廉洁底线失守 :纵容、默许子女利用本人职权谋私利,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利用职权或原职务影响为亲属谋利; 违规干预行政执法活动 家风不正 ,对家人失管失教; 将公权力当作谋私工具,在 院校设置、招生 等方面为他人谋利,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定性: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 通报指出,罗伟其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 处理结果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规定,经广东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按程序审批: 给予罗伟其 开除党籍 处分; 按规定 取消其相应退休待遇 收缴 违纪违法所得; 涉嫌犯罪问题 移送检察机关 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