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听证会上最让人难受的是19.5万的抚养费、大约106万的交通事故赔偿款之外,还有一个七十多岁的老人提出的要求: 只要儿媳妇愿意去做司法亲子鉴定的话,他就不用支付抚养费以及精神损失费了。即使最后证实孩子并不是他的孙子孙女,他也要对方说一声“对不起”并且赔偿一块钱。 其实他最想见到的就是自己的孩子了。 2026年9月16日,广西高院对本案进行了再审公开听证。坐于对立面的是陆芳明夫妇以及他们的儿子小海(今年8岁),他已经有一年多没有见过了。孩子妈妈黄某某就是陆家已故的儿子陆晓东的妻子。 该起争执的原因是一次发生在2024年5月份的交通事故。 43岁的人叫陆晓东,在天津给客户送餐的时候出了车祸,经过抢救之后还是没能保住性命。之前他在铁路系统的机车乘务岗位上工作过。由于父亲生病了,所以晚上他还出去接单来贴补家用。 根据贵州老家的传统,在父亲去世之后,八岁的小儿子应该去参加守灵和捧骨灰盒等活动。但是陆晓东火化的那天晚上以及下葬的时候,小海都没有来。黄某某提出的要求就是先给钱,然后孩子才会去参加相关的仪式。 这件事情使陆芳明夫妇产生了一些疑惑。 按照他们所说的情况来看,在小海出生之后就一直是由爷爷奶奶来抚养,并且生活费以及教育方面的开销都是由老人负担。陆晓东去世之前,一家人之间没有明显的矛盾。但是儿子死了之后,孩子的状况忽然变得很糟糕了,老人不能够理解其中的原因。 之后他们就偷偷地取走了小海的头发、指甲来做亲子鉴定。结果表明两个人没有血缘关系。 2024年10月份的时候,老人把陆晓东抢救的时候留下的血样拿到另外一个地方去做了第二次检验。第二个报告也得出同样的结论,即陆晓东并不是小海的亲生父亲。 对已经照顾了八年孩子的老人而言,这样的结果是难以接受的。之后他们就向黄某某提起诉讼,要求归还19.5万的抚养费、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以及请求法院判定小海不能享有陆晓东一方的遗产继承权。 但是两审都没有支持他们提出的请求。 法院并没有直接认定这两份鉴定报告一定是错的,而只是说鉴定有程序上的问题。相关的鉴定是由老人自己单方面进行委托的,并且孩子监护人没有到现场也没有参与到确认的过程中去,所以该证据的有效性不够强,不能够直接用作判决依据。 另外还有比较实际的法律问题。 根据民法典中有关亲子关系否认的相关规定来提起诉讼的人主要是父母。陆晓东已经去世了,孩子母亲也不愿意配合做鉴定工作,那么祖父母是否有权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就成为了本案中一个重要的问题。 同时因为发生交通事故所得到的大概一百多万元的赔偿金也被冻结了,到现在还没有办法去使用。孩子的赔偿问题以及孩子的抚养费都没有解决好。 2026年7月,广西高院立案受理了再审申请。到这个时候为止,陆芳明夫妇的态度发生了很大的改变:他们愿意主动放弃一部分利益,只要求得到一个正式而完整的、通过司法程序来保证的鉴定结果。 他们表示,假如鉴定结果显示小海为陆晓东亲生子的话,那么老人就愿意放弃19.5万的抚养费、精神抚慰金和百万赔偿金等一切利益。如果是非婚生子女的话,并且经过检测确认之后,他们就不会要高额的赔偿了,只要求对方赔礼道歉并且给对方一元钱作为补偿。 也就是说老人最关心的事情不一定就是金钱了。 但是案件不能仅仅依靠情绪来推动。关于两份私人鉴定报告能否用作证据、谁可以提出亲子关系否认申请、孩子监护人是否需要配合、祖父母是否有权为确定身份而起诉等问题都需由法院根据程序来判定。 黄某某曾经向陆晓东的妹妹反映过关于案件情况的视频,在听证会之前已经被删除了。双方都为了自己利益着想,并没有让孩子参与到这样的事情当中去。 他八岁的时候就失去了父亲。目前与自己一起生活多年的爷爷奶奶之间也没有任何联系了。成年人都能讨论血缘关系、遗产分配、赡养费以及赔偿金等问题,但是孩子们所要解决的是一个非常实际的问题——为什么认识的人会忽然消失呢? 但是八年来的共同生活并不能自动地证明出血缘关系来。亲子鉴定不能因为老人投入了感情而被忽视。关于孩子身份、继承权以及各方的责任问题,在最后的时候还是要靠可靠的证据以及合法的程序来解决。 但是也不能忽视的是,孩子并不是一份鉴定书、一个赔偿金。他与爷爷奶奶一起生活了八年的时光里所发生的事情对孩子的意义是什么,并不能由大人们通过诉讼来解决。 陆芳明夫妇现在所期盼的,并不是再审的结果了。他们还希望有次会面的机会来确定孩子是否还记得自己,并且希望听到孩子再次喊出“爷爷”。 关于是否能再次听到这个声音的问题,还要看法院最后怎么判了。 特别